■正卡新戶係指核卡日前1年內未曾持有第一銀行任一張信用卡正卡,且於活動期間內申辦桃園市市民卡聯名卡/桃園市認同卡之正卡並核卡成功者,曾停卡再重新申辦同一卡別者恕不適用。
■同時核發多張信用卡正卡者,以第一張刷卡消費之信用卡正卡視為新戶卡別,並須以該卡刷卡達指定金額始符合回饋資格。
■贈品每戶限領乙份,且需於核卡30天內至活動網頁選擇贈品,每戶限選擇一次,不可變更。如未於期間內選擇贈品選項,將統一贈送「上家下屋手工皂禮盒」,恕不另通知,亦不得要求更換。
■實體贈品將於符合回饋資格後2個月起寄送至正卡人信用卡帳單地址,實際寄送時間依第一銀行作業時間為準,恕無法指定寄達日期或時間。
■本活動正附卡合併計算,消費統計以消費日為準,一般消費項目不包含:係排除自動加值金、稅款、基金、學費、公用事業費、路邊停車費、繳納各項政府規費、公務機關費用、公立醫療機構費用、透過各繳費及支付平台【醫指付APP、全國繳費網平台、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如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亞太電信、遠通電收等)、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eMask口罩預購系統等】繳納之公/私立醫療費用及其他各項費用、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小額支付平台之特約商店之消費(如便利超商、速食店、停車費等)、全聯福利中心消費、語音網路繳納各項資費、預借現金、年費、違約金、爭議款、帳務調整金額、各項手續費及利息等帳款,如有退貨將予以扣除;分期付款交易以該筆分期總額計算乙次。
■贈品款式及顏色以實物為準,除贈品本身瑕疵外,恕無法辦理退換貨。如遇贈品瑕疵,請於收到贈品後2週內通知廠商更換同品項贈品。
■如遇贈品無法投遞或招領逾期退回等情形,第一銀行將保留變更贈品或取消受贈資格之權利。
■持卡人參加本活動即視為同意第一銀行及提供贈品之廠商於兌換作業範圍內,將相關資料予以處理以利進行發貨作業。
■持卡人若於回饋時有下列情形者:申請停用、強制停用、掛失不補發、逾期繳款、取消交易、申請退貨、或為虛偽交易,或有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或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情形,即喪失回饋資格。
■第一銀行擁有本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並對本活動之參加資格、回饋資格等,保留最後審核權及修正、暫停與終止本活動之權利。